活动介绍

关于在全县开展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工作的方案

       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,加快推进诚信体制建设,引导广大经营者文明诚信、履约守法经营,激发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特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人物、诚信企业、诚信单位、诚信示范街区、诚信经营示范店等评选活动,具体内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    树立诚信典型,规范市场管理,创建文明城市

二、评选类别

    诚信企业、诚信单位、诚信示范街区(市场)、诚信经营示范户  诚实守信模范

三、评选范围和条件 
(一)参评对象
 

凡在彬县经营一年以上所有企业(商户)均可参加评选活动,按如下行业分类报名:

1、餐饮服务行业:宾馆、饭店等;

2、食品药品销售行业:超市、食品商店、药店等;

3、商业批发零售行业:商场、服装、建材、家居等;

4、其它服务行业:物业、物流、农资、餐饮店等;

5、凡有十个商户以上的市场、街道等;

6、规模企业、中小企业等。
    (二)评选标准
  本县商户(包括规模企业、中小企业、个体工商户)采取自愿申报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申报的商户须完成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,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,亮证亮照经营,明码标价,交易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。

2、热爱市场、文明守法、诚信经营,公平交易,不卖假冒伪劣商品,不坑蒙拐骗,不搞价格欺诈,不搞虚假宣传。

3、自觉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配合市场管理,按时交纳租金及各种税费,无不良记录和举报。

4、积极维护市场秩序,在规定区域内经营,做到不扩摊,不出店,无垃圾杂物,无乱占道,乱堆放,乱张贴等行为。

5、爱护市场公共设施,认真做好租赁区内环境卫生,商品陈列整齐,租赁区内秩序良好。

6、安全措施到位,一年内无治安、消防安全事故发生。

7、反对迷信,自觉抵制“黄、赌、毒”和 “邪教、传销”等违法活动

8、搞好同行业内部团结,不互相争拉客户,不搞非法竞争;

9、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文明用语、仪表端庄、礼貌待客、微笑服务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公益活动。

10、一年内无投诉,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,在司法机关无违法记录,经营业绩佳,在同类名列前茅。

(三)评选步骤

评选分:宣传报名、汇总评比、张榜公示、命名表彰五个步骤。

1、宣传报名(3月7日--3月8日):在县电视台,今日彬县报,公众信息网、书香彬县进行宣传,对“文明诚信经营户”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、方式方法、目的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,吸引广大商户积极参与。报名采取市场商户自荐或联名推荐、市场举荐等方式提交申报表,上报县市场局办公室,由市场局审核,确定初步入选对象。参评商户须提交1份200字左右的简介材料(同时报电子版),材料要求:陈述清楚企业(经营户)基本情况(从事的经营项目、规模、从业人员等情况)、经营业绩;每个企业(经营户)负责人报1张照片(近期免冠二寸照片,同时报电子版)。

2、汇总评比:(3月9日-3月10日)在初审基础上,召开总评会议,对照参评要求,严格审查,确定候选商户。

3、张榜公示(3月10日-3月14日)利用网络对候选商户进行公示投票,接受群众监督,对公示期内群众意见较大者,取消参评资格。

4、命名表彰:对通过评选的商户,由文明办、市场局、工业局、中小企业局、商务办联合表彰,授予“诚信企业”、“诚信单位”、“诚信市场”、“诚信经营示范户”称号。同时在县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书香彬县等媒体对其事迹进行广泛宣传。

(四)管理方式  

凡被命名表彰的““诚信企业”、“诚信单位”、“诚信市场”、“诚信经营示范户”称号,实行动态管理。年内发生问题,一般性的第一次警告、第二次取消其荣誉称号;发生重大问题,如治安事故、消防事故、欺诈行为、顾客投诉、与市场发生无原则纠纷等情况,直接取消其荣誉称号。

四、评选机构

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,成立评选委员会,负责策划、统筹和组织评选活动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。各单位、企业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,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企业、经营户诚信建设的有效途径,把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学习的过程、大力诚信建设的重要过程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切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
2、发动群众,依靠群众。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,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使这一评选活动家喻户晓,具有广泛性,达到一定的知晓率;要充分调动广大企业、经营户的积极性,突出群众评、评群众的工作原则,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学得到、影响大的诚信企业、经营户,使推出的诚信示范户可信、可学,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。

3、严格把关,保障质量。诚信经营示范户是一项很高尚的荣誉,社会各界对此极为关注。各单位、企业一定要本着对工作、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,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,严格审核,确保推荐上来的企业、经营户具有先进性、典型性,能够叫得响、立得起,经得住群众的检验,经得住时间的考验,使评选表彰具有极强的可信度和权威性。

4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县公众信息网、电视台、《今日彬县》报等主要新闻媒体,要开辟专栏、专题报道诚信企业、经营户典型事迹,要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,广泛宣传,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、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,促进诚信社会建设,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彬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彬       县       人      民      法      院

彬  县  市   场  监  督   管   理   局

彬         县         工         业         局

彬    县     中     小     企     业    局

彬         县          商         务        办

2018年3月6日


 
已有206595人参与活动
投票活动截止:2018/3/14 23:59:59

公告动态

    活动赞助支持

    关于本站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地图 | 招聘信息 | 广告服务 | 联系留言 | 版权/隐私 | 城市联盟

    电话:029-34921380 传真: 邮箱:binxianwang#qq.com
    地址:陕西省彬州市公刘街东段公刘大厦二层 邮编:713500
    Copyright © 2004-2024 大彬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     陕ICP备18010958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