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我的二弟孙云虎于2017.5.3日于陕西浩烨晟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,于2018.2.20日早上9:30左右在车间上班期间被叉车司机李朋倒车时将右腿砸骨折了,在咸阳二院治疗期间厂方只付了医药费用,如今孙云虎因行动不便,给家庭带来了生活危机,两个孩子小在咸阳上学,妻子带领两个孩子去厂里寻找了多少次,但是厂方采取措施是躲劈,工伤赔偿问题只是说每个月只600元的生活费,还只负担3个月的霸王条款,就根本不按照劳动法的条款赔付问题,真正的法人故意气我说你们是彬县人,若果不服气就随便去起诉吧,本身这样的企业就是一个黑厂,没有什么保障的,劳动合同是一份的霸王条款,就专业的欺骗劳动者的辛酸,按照计件工资,故意钻法律空隙,法律顾问罗浩说他们厂里的工伤人员都是这样的条款,现在还有5人腿上有钢板,钢针照样带病上班啊,最多也就是给劳动者赔付3000-5000元就可以完事了。但是我们还是不甘心他们厂里的霸王条款,才38岁的人落下了病根,我们已经在咸阳秦都区法院起诉,在这里也呼吁我们彬县农民工出门在外打工一定要注意安全第一,首先要对自己去的企业查看清楚一点,不要以为工资高就可以了啊,也不看环境怎么样啊,就踏进陷阱。